首页 > 政策导航 > 院校政策

川师大新增法律硕士等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2014年07月04日 来源:四川新闻网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了《关于下达2014年审核增列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及撤销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4〕14号)。四川省17所高校、科研院所共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2个。其中,四川师范大学新增应用心理硕士、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电子与通信工程)、工程硕士(安全工程)5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新增学位授权点数量在省属院校中排名第一。

  此外,《通知》还公布了经动态调整撤销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川师大正式撤销工程硕士(环境工程)、工程硕士(软件工程)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撤销的学位授权点,不再招收研究生;待在学研究生毕业后,其学位授予权即予终止。(记者:陈淋)

  附:川师大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一、教育硕士:涵盖教育管理、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历史)、学科教学(地理)、学科教学(音乐)、学科教学(体育)、学科教学(美术)、现代教育技术、科学与技术教育等19个领域

  二、艺术硕士:涵盖音乐、美术、戏剧、戏曲、广播电视、电影、艺术设计、舞蹈等8个领域

  三、体育硕士

  四、工商管理硕士

  五、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六、翻译硕士

  七、旅游管理硕士

  八、工程硕士:涵盖计算机技术、电子与通信工程、安全工程等3个领域

  九、法律硕士

  十、应用心理硕士

  十一、公共管理硕士

招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