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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004年09月30日

公 告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 200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等有关规定。在报考过程中,自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是对每一个考生的基本要求。如有违法、违规、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考试组织机构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根据教育部规定,从报考2005年研究生起,所有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都必须签定《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网上报名时点击后即视为签字认可)。请每一位考生务于报名前在认真阅读上述有关规定基础上,郑重签定(点击)该项承诺。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二○○四年九月一日

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是参加200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了解了《2005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报考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服从监考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接受处罚。

承诺人 _______________(签名)
二○○四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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