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技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硕士招生简章

2013年09月12日 来源:国防科技大学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是一所直属中央军委领导的军队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2014年我校继续接收地方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推免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思想基础。

  2、推免生应为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2014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其中参军人员主要从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地方院校应届生和国防生中选拔,且只接收学术型推免生。

  3、推免生要具备硕士研究生培养潜质,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学习成绩优异。前三年综合成绩一般应在本专业排名前15%,个别特别优秀的学生(学科竞赛、科技活动获奖者)可放宽至前20%,对于清华[微博]大学[微博]、北京大学[微博]、中国科技大学可放宽至前40%。

  4、符合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1、填写《国防科学技术大学2014年招收地方院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

  2、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限1500字以内)一份;

  3、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成绩综合排名证明一份;

  4、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学科竞赛、科技活动、奖学金等)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三、工作流程

  1、申请人须于9月20日前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供上述材料。

  2、申请材料齐全、经审查符合招收条件者,由学院通知申请人本人于9月底来我校参加复试、体检,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3、符合条件、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生,我们将于10月中旬为其寄发《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书》。

  4、推荐免试生须在全国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履行正式报名手续,到所在院校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下发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最迟于11月20日前寄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处。

  四、其他事项

  1、被录取的推荐免试生须按相关规定,接受所在学校的公示。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2)未履行正式报名手续或未寄送《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的;

  (3)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处分的;

  (4)体检不合格的。

  3、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第二年春季学期的硕士研究生复试。

  4、推免材料的邮寄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德雅路109号,国防科技大学XXX学院 。邮编:410073

招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