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学院2015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简章

2014年09月17日 来源:重庆三峡学院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重庆三峡学院热忱欢迎各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学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校2015年所有招生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

  一、申请条件

  1、 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最终推免生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二、 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2015年学校各二级学科和专业领域均接收1名推荐免试生,具体招生专业详见学校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 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凡有意申请学校2015年推荐免试生的学生,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 本人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原件复试时检查);

  2、 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四、六级成绩单或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复试时检查);

  3、 本科三学年成绩单,要求必须加盖教务处公章(红章原

  件);

  4、 其它材料:在校期间若有发表的论文或文章、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1份(原件复试时检查)。

  四、 报名

  申请人必须在2014年9月28日后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向学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五、 复试

  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确认参加复试。

  1、 复试时间(9 月底 10 月初,具体时间安排见研究生处网站通知);

  2、 复试内容包括:

  ①英语听力与口语面试

  ②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

  ③专业课笔试;

  ④所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均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 录取

  学校根据复试成绩分学科择优录取,凡通过复试,被学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同时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七、 奖励政策

  凡被学校录取的推免生,免第一学年度全额学费,入学后再

  发放额外奖学金2000元。并享受学校提供的所有政策优惠奖助。

  八. 其他事项

  1、 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2、 从2015年起,按教育部要求,推免生只能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待录取确认即完成有关录取工作。

  3、 学校录取的推免生必须按教育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推免生,教育部将取消其推免生的录取资格。

  4、 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允许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5、 学校已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及相应毕业证书者,学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6、 本简章如与上级部门新下达的规定相悖,则以上级部门的新规定为准。

  7、 本简章的解释权归重庆三峡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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