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2025年09月24日 来源: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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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统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选拔。

第四条 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以下统称学科专业]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或备案。

第五条 教育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并下达年度招生计划。

招生单位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依据有关政策规定确定本单位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

第六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部统一确定初试、复试时间。

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包括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和招生单位自命题、联合命题科目。

单独考试、推荐免试应聚焦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紧密结合招生单位学科专业优势,分别重点面向相关行业企业一线优秀在职科研或技术骨干、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开展选拔,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开展单独考试招生的招生单位和开展推荐免试招生中推荐工作的高校(以下简称推荐高校),均应具备相应资格。

第七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当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第八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第九条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严格规范管理,落实考试招生回避、信息公开等要求。

第十条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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