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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等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
2009年08月06日
来源: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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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会计硕士(MPAcc)
(一)报考条件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实际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综合知识,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2门全国联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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