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等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
2009年08月06日
来源: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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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共卫生硕士(MPH)
(一)报考条件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热爱公共卫生事业,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从事公共卫生及有志从事公共卫生事业的在职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流行病学基础、社会医学,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3门全国联考。
考试语种为俄语、日语的考生,限报中国医科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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